关于办理201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延期结题申请的通知
2014-09-16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凡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研究计划的,项目负责人应当于项目资助期限届满60日前提出延期申请。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凡于2014年12月应结题而因故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须提交延期申请并充分解释延期理由,理由不充分的申请基金委将不予以受理;资助期为一年的项目原则上不准延期。
2、申请书格式请按附件统一格式书写(A4纸 四号字 宋体,模板如下文附件)。
3、申请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建议一般为1年),且只能申请延期1次。
4、获批准延期的项目当年仍需提交资助项目进展报告,而未获批准延期的项目则须按时提交资助项目结题报告。
5、请于2014年10月8日前将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字的延期申请报告一式两份原件交医院科研科。
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姜橙 电话:8035、87334871。
科研科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延期申请书模版
关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延期结题的报告
中山大学医科处并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XX科学部:
本人XXX承担的XXXX年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名称:XXXXXXXX,项目编号:XXXX、项目类别:XXXX、合同时间: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资助金额:XX万元),现因XXXX XXXX XXXX不能按期完成研究计划,特申请延期X年。请予以批准为盼!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XXX(姓名)
XXXX年XX月XX日